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23]64号文件的规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该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
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权证书。,
单位宿舍的产权应属单位所有,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23〕64号),可积分的合法稳定住所
包括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和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申请人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京居住在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之外的住所,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积分,请根据实际居住时间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选择“租赁住所”填报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2017年1月1日(含)以后仍居住在除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之外的住所无变化的,可不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