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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房条件新政是什么?

居转户
  •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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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新一的到来,我们又要了解最新的政策咨询了,现在大家对房产市场的信息都比较在意,尤其是准备在新一买房的朋友们,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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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年的到来,我们又要了解最新的政策咨询了,现在大家对房产市场的信息都比较在意,尤其是准备在新一年买房的朋友们,希望在新的一年能听到关于房价下降的信息,但是目前来说是没有的,如果大家在北京购房的还是来了解北京买房条件新政是什么?北京房价未来走势怎么样?


北京买房条件新政是什么?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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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北京买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详见附件)。

北京买房条件新政是什么?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

2、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北京买房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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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的翁先生与妻子想要置换一套房屋,而翁先生与妻子名下在上海已经有两套房,并不具备购房资格。于是在今年6月,经中介介绍,最终三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没想到却最终落入中介的买卖合同陷阱中。

--摘要

日前,上海市的翁先生与妻子想要置换一套房屋,而翁先生与妻子名下在上海已经有两套房,并不具备购房资格。于是在今年6月,经中介介绍,最终三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没想到却最终落入中介的买卖合同陷阱中。


在合同中三方约定,房屋交易总价为625万元,定金5万元,中介费8万元,买卖双方于一个月后进行网签,如果违约,需支付房价2%的服务费损失。合同签订后,翁先生向上家支付了定金,并先行支付了一万元中介费。始终不放心的翁先生拨打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要进行网签必须具备购房资格。也就是说,7月15日网签时,翁先生就要具有购房资格。而此时中介称,网签后,房地产交易中心并不会马上审查购房资格,只要翁先生在实际过户之前卖掉名下的房产取得购房资格即可。翁先生夫妇觉得短短一个月之内不可能完成资格转变,而一旦签了正式网签,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到时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交易不成,需承担房价20%的违约金,因此不想继续交易。最终,翁先生没有签署网签合同。这时他被告知,不仅支付给上家的5万元定金要不回来,还需要继续支付佣金。翁先生认为,正是因为中介的误导才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因此不愿意再支付剩下的七万元佣金。

8月28日晚,翁先生接到太平洋总部的电话,对方表示经过公司讨论,该事到此为止,次日,翁先生前往太平洋总部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太平洋房屋放弃就该居间合同向翁先生提起诉讼的权益。  

实际上翁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那么,中介的违规操作是否是普遍现象?从业人员打政策擦边球、违规操作比比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有如实报告义务,即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终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中介业务员会用各种办法说服购房者,然后因为购房资格出了问题,就是购房者违约,需要承担巨大风险,而只要当事人被忽悠签下了佣金协议,中介就从中可以赚钱。所以对于一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居民千万不要轻信中介的话,落入买卖合同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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