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发布“15条”政策
政策适用对象
富阳区工作并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富阳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新富阳人”)。
住房安居类
✦发放租房补贴
自起,对首次来富阳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富阳无房、未承租公房、未享受政府住房补贴且自行租房的“新富阳人”,给予2000元/人的租房补贴,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技师)的给予5000元/人的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分两次发放,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先发放50%的补贴,工作满1年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后再发放50%的补贴。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待遇
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新富阳人”家庭,参照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符合条件的按300元/月.户发放公租房补贴,保障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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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类
✦鼓励引导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共享范围,允许已在我区办理失业登记的“新富阳人”参加免费的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区内再就业。
✦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
大力支持“新富阳人”在富阳创新创业,在我区办理失业登记或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有创业意愿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并入驻我区创业陪跑空间的,可享受房租补贴优惠。
符合条件并入驻我区大学生创业园的,可享受最高5年的园区场地免租优惠。
✦发挥企业招引员工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多渠道吸纳人员就业,按企业当年12月底首次来富就业外地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净增数,给予企业招引员工补贴,每净增1人给予1000元补贴,每家企业当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建立校地合作和区域劳务协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招工引才力度,与省内外高校、劳动力密集区县(市)分别建立校地合作联络站10个、劳务协作联络站10个,每个联络站每年奖补经费5万元。充分发挥校地合作、区域协同机制作用,大力招引高校毕业生和外地富余劳动力来富阳就业创业。
社会保障类
✦加大员工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力度
“新富阳人”及其子女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因患大病导致医疗费用特别巨大,在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最高限额10万元的特殊医疗困难救助。
对“新富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给予当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临时救助;
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当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对困难“新富阳人”职工,总工会给予2000元/人的帮扶救助金。
✦不断优化随迁子女教育环境
对“新富阳人”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设置2年过渡期,并轨执行两套招生政策,即在2022年之前,同时执行《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5号)和《关于印发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08〕59号),安排更多的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
同时根据后续学位富余情况,进一步放宽入学条件,继续招收“新富阳人”随迁子女,具有中级职称(技师)及以上的“新富阳人”子女优先安排,切实解除其后顾之忧。
生活服务类
✦本地景区享受免门票游览待遇
“新富阳人”参观游览黄公望、龙门古镇等本地居民免门票景区,享受同等待遇。
✦随带父母享受市内公交出行便利
“新富阳人”随带60周岁以上父母在富阳居住,可直接在本地办理长者卡或老年卡,享受杭州市内公交票价半价或免费出行。
✦加大春节期间员工关心关爱力度
总工会设立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杭外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往返富阳交通费补贴。对春节期间留富工作的企业“新富阳人”,倡导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同吃年夜饭、送红包等主题活动,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第二家乡”的温暖。
评优表彰类
✦推荐参加各类评先争优活动
努力发现和挖掘我区行业领域中的优秀“新富阳人”代表,积极推荐其参与劳动模范、“富春特支人才”、“金蓝领”、“富阳工匠”、“最美职工”等先进评选活动,扩大评选范围,增加入选名额,使更多的“新富阳人”脱颖而出。
✦组织百名优秀“新富阳人”评选表彰活动
总工会设立专项资金30万元,每年用于奖励在我区各行各业作出特殊贡献的100名“新富阳人”,并予以公开表彰和报道,在社会上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新富阳人”留富发展、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