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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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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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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将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建立积分落户政策。上海最新积分落户政策。上海市现已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满120分可落户上海。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包括具体的加分、扣分标准,适用对象等。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

上海将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建立积分落户政策。上海最新积分落户政策。上海市现已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满120分可落户上海。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包括具体的加分、扣分标准,适用对象等。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最新积分落户政策: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 网络配图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上海户口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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