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其中涉及到了三项楼市调控政策,包括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 两大体系&、& 三个为主&和& 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
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本市将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规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面。(来源:新民网)
&&&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月25日上午10点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介绍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 非上海户籍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5年及以上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 拥有1套住房居民家庭再买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上海长期以来坚持& 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原则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 & 上海严禁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等业务
& & 《若干意见》要求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按照本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 沪将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按照本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上海将加快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顾金山表示,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制度在本市全面实施,目前正在制定全市实施政策。第三方监管主要由银行和政府部门联手实施,资金是放在指定的银行当中。#
&&& 【新华社记者提问】上海房价出现上涨态势的原因主要是哪些?
新华社记者:去年以来,上海房价出现比较快上涨,一二手的同比涨幅比较高。上海房价出现这种上涨态势的原因主要是哪些?其中上海土地的价格去年以来涨幅变动怎么样?
& & 顾金山:信贷股市资金等转移到楼市 外地资金流入
顾金山:分析原因,有这么几个,一个是流动性相对宽裕,一线城市的楼市成为主要的流向。去年据我们从房地产市场交易一些资料数据分析,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去年房地产市场通过信贷,通过股市方面转移方向到房市,还有外地一些两三线城市资金流入到外地比较多,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另外上海本地的一些刚性需求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一些本来没有预期买的,可能要放到明年或者是后年买的,看这个房价涨了以后,也提前入市了,这是一个原因。
&&& 顾金山:供求关系紧张导致房价出现上涨态势
顾金山表示,供求关系紧张,这两年部分刚需改善提前释放以后,投资性的需求也回潮了。但是相对这几个商品住房的供应面积和商品住房可售面积相对来讲,也有所下降。和前两年同比,比如说面积我们少了大概将近十几万平方,有的少了二十几万平方。商品住房可售面积和需求增加也造成了矛盾。
&& 顾金山:部分企业违规操作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投资性
第四部分是部分企业违规操作,一些开发商还有一些中介机构通过P2P平台开展了一些业务,使一些没有条件购买第二套房子的人,通过首付贷解决了,通过过桥 贷变成可以落实,或者是提前落实了。这块操作对市场起到很大的推力,同时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投资性,同时助长了金融风险。还有一部分是部分交易通过只登记不 过户的形式,规避了限购。有一些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人买了房子,付了钱,但是他不登记。因为有的限购条件,因为还没有到释放的时间,他说买了以后等到释 放了以后,再去做登记。这部分需求等于是提前了。
&&& 上海将建立统一、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
&&& 上海将提高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个人所得税年限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 顾金山:非户籍人口社保中间补缴很难实现
针对有记者提出,非户籍人口社保从两年延长到五年,中间补缴算不算?顾金山表示:在这个政策当中,以即日起网签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或者说社会保险的年限,是由工商管理部门和相关社会管理保险部门查录的信息为准,补缴行为是很难实现的。
& & 【东广新闻台提问】建立二手房第三方资金监管制度由谁实施?如何保障
我们知道中介行业一些问题是急需规范的,能不能介绍一下刚刚意见中提到建立二手房第三方资金监管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第三方将由谁来实施,具体怎么保障购房者的安全?
& & 顾金山:二手房资金交易中不允许设立资金池#
这几年在整个监管部门的投诉当中,以及消保委受理的投诉中,二手房交易中一些资金管理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比如说二手房交易中的保障金、订金等等。
为了保证交易过程中,特别是资金交易过程中这些矛盾和纠纷,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特别是防止中介机构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甚至是卷款逃跑,现在还有一种现象是设立资金池,这是我们金融管理中不允许的。
&& 顾金山: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已在松江试点
现在在一些城市已经进行了这样一种实践,设立了房产交易监管机构。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去年在松江已经进行了试点,监管全过程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搭建和管理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进行,并由第三方资金监管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交易双方签订完合同后,可以直接前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窗口,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之后由买方向购房资金转入第三方监管专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我们的资金监管是和银行联合进行的,实际上资金不在我们的单位里,还是放入银行。
&&& 顾金山:二手房资金第三方监管将在本市全面实施
顾金山表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本市二手房资金第三方监管在本市全面实施。这个我们正在制定相关全市实施的政策,监管的方法是资金第三方监管,主要是由银行和政府部门联手来实施第三方监管,这个资金我们放在指定银行中。
&&& 【央广记者提问】根据意见细则 二套房的认定是不是既认房又认贷?
在这次意见中,重要一条是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的政策,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二套房的认定是既认房又认贷,是不是可以加大改善性需求住房的难度,我们有一个测算,这样会减少多少潜在购房者。
顾金山:提高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即日起结算的,累计两年以上,调整至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要满三年及以上。交易对象为个人,只要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将设置交易备案环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型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顾金山:将对"链家事件"相关人士作出处罚并纳入公共信息平台
针对链家公司事件,顾金山表示,目前调查的取证已经结束了,由于其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依规对涉案门店和相关经纪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以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处理,还把相关的信息纳入到上海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当中。#
&&& 蔡莹:避免过度场外配资 中介有不良记录要退出合作
对于在住房贷款里存在场外配资的现象,上海市银监局副局长蔡莹表示,由于此次发布的文件也明确,个人购房者要承诺首付款是自有的,未来将会根据收入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进行确认,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避免杠杆融资,避免过度的场外配资。此外,对于不良的中介也将采取措施,包括银行与中介加强合作,有不良记录要退出合作,避免过度的场外配资,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第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联度
对于已经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二套房之前贷款的审批时候,第一套房是要还清的提问,顾金山: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也就是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是不低于50%,如果购买非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第一套拥有的房子,商业贷款是不是还清和没有还清没有关联度。
&&& 今年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 违规中介可取消网签资格
此外,今年要开展一次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虚假房源、虚假广告、炒作房价,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的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
上海加强房地产调控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等政策出台
&& 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公布,9项政策包括: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详见以下图解。1、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2年变5年;
2、二套房首付50%(普通),首付70%(非普通);
3、严禁首付贷、过桥贷。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 两大体系&、& 三个为主&和& 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
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本市将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规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面。(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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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东方网)
&&&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月25日上午10点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介绍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 非上海户籍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5年及以上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 拥有1套住房居民家庭再买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上海长期以来坚持& 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原则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 & 上海严禁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等业务
& & 《若干意见》要求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按照本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 沪将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
按照本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上海将加快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顾金山表示,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制度在本市全面实施,目前正在制定全市实施政策。第三方监管主要由银行和政府部门联手实施,资金是放在指定的银行当中。
&&& 【新华社记者提问】上海房价出现上涨态势的原因主要是哪些?
新华社记者:去年以来,上海房价出现比较快上涨,一二手的同比涨幅比较高。上海房价出现这种上涨态势的原因主要是哪些?其中上海土地的价格去年以来涨幅变动怎么样?
& & 顾金山:信贷股市资金等转移到楼市 外地资金流入
顾金山:分析原因,有这么几个,一个是流动性相对宽裕,一线城市的楼市成为主要的流向。去年据我们从房地产市场交易一些资料数据分析,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分析,去年房地产市场通过信贷,通过股市方面转移方向到房市,还有外地一些两三线城市资金流入到外地比较多,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另外上海本地的一些刚性需求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一些本来没有预期买的,可能要放到明年或者是后年买的,看这个房价涨了以后,也提前入市了,这是一个原因。
&&& 顾金山:供求关系紧张导致房价出现上涨态势
顾金山表示,供求关系紧张,这两年部分刚需改善提前释放以后,投资性的需求也回潮了。但是相对这几个商品住房的供应面积和商品住房可售面积相对来讲,也有所下降。和前两年同比,比如说面积我们少了大概将近十几万平方,有的少了二十几万平方。商品住房可售面积和需求增加也造成了矛盾。#
&& 顾金山:部分企业违规操作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投资性
第四部分是部分企业违规操作,一些开发商还有一些中介机构通过P2P平台开展了一些业务,使一些没有条件购买第二套房子的人,通过首付贷解决了,通过过桥 贷变成可以落实,或者是提前落实了。这块操作对市场起到很大的推力,同时助长了投机行为和投资性,同时助长了金融风险。还有一部分是部分交易通过只登记不 过户的形式,规避了限购。有一些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人买了房子,付了钱,但是他不登记。因为有的限购条件,因为还没有到释放的时间,他说买了以后等到释 放了以后,再去做登记。这部分需求等于是提前了。
&&& 上海将建立统一、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
&&& 上海将提高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个人所得税年限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 顾金山:非户籍人口社保中间补缴很难实现
针对有记者提出,非户籍人口社保从两年延长到五年,中间补缴算不算?顾金山表示:在这个政策当中,以即日起网签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或者说社会保险的年限,是由工商管理部门和相关社会管理保险部门查录的信息为准,补缴行为是很难实现的。
& & 建立二手房第三方资金监管制度由谁实施?如何保障
我们知道中介行业一些问题是急需规范的,能不能介绍一下刚刚意见中提到建立二手房第三方资金监管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第三方将由谁来实施,具体怎么保障购房者的安全?
& & 顾金山:二手房资金交易中不允许设立资金池
这几年在整个监管部门的投诉当中,以及消保委受理的投诉中,二手房交易中一些资金管理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比如说二手房交易中的保障金、订金等等。
为了保证交易过程中,特别是资金交易过程中这些矛盾和纠纷,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特别是防止中介机构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甚至是卷款逃跑,现在还有一种现象是设立资金池,这是我们金融管理中不允许的。
&& 顾金山: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已在松江试点
现在在一些城市已经进行了这样一种实践,设立了房产交易监管机构。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去年在松江已经进行了试点,监管全过程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搭建和管理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进行,并由第三方资金监管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交易双方签订完合同后,可以直接前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窗口,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之后由买方向购房资金转入第三方监管专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我们的资金监管是和银行联合进行的,实际上资金不在我们的单位里,还是放入银行。
&&& 顾金山:二手房资金第三方监管将在本市全面实施
顾金山表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本市二手房资金第三方监管在本市全面实施。这个我们正在制定相关全市实施的政策,监管的方法是资金第三方监管,主要是由银行和政府部门联手来实施第三方监管,这个资金我们放在指定银行中。
&&& 【央广记者提问】根据意见细则 二套房的认定是不是既认房又认贷?
在这次意见中,重要一条是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的政策,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二套房的认定是既认房又认贷,是不是可以加大改善性需求住房的难度,我们有一个测算,这样会减少多少潜在购房者。
& & 非户籍居民购房缴纳个税和社保的年限自购房即日起结算#
顾金山:提高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即日起结算的,累计两年以上,调整至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要满三年及以上。交易对象为个人,只要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将设置交易备案环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型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 顾金山:将对"链家事件"相关人士作出处罚并纳入公共信息平台
针对链家公司事件,顾金山表示,目前调查的取证已经结束了,由于其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依规对涉案门店和相关经纪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以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处理,还把相关的信息纳入到上海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当中。
&&& 蔡莹:避免过度场外配资 中介有不良记录要退出合作
对于在住房贷款里存在场外配资的现象,上海市银监局副局长蔡莹表示,由于此次发布的文件也明确,个人购房者要承诺首付款是自有的,未来将会根据收入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进行确认,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避免杠杆融资,避免过度的场外配资。此外,对于不良的中介也将采取措施,包括银行与中介加强合作,有不良记录要退出合作,避免过度的场外配资,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第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联度
对于已经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二套房之前贷款的审批时候,第一套房是要还清的提问,顾金山: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也就是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是不低于50%,如果购买非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第一套拥有的房子,商业贷款是不是还清和没有还清没有关联度。
&&& 今年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 违规中介可取消网签资格
此外,今年要开展一次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虚假房源、虚假广告、炒作房价,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的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
上海加强房地产调控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等政策出台
&& 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公布,9项政策包括: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详见以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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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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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4、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将住房限购审核从房产登记环节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网上签约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强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产权管理。#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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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和运营管理工作,健全分配供应、租后管理、到期退出等各项机制。为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支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通过代理经租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支持区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市场机构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对象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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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引进人才
,加快建设人才公寓。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不少于5%保障性住房政策。其中,外环以内配建房源一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不得上市转让,只租不售;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7%提高到不超过15%;利用轨道交通场站& 上盖&,配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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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搞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供应和供后管理确保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量,继续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工作。为方便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生活,加快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接管和开办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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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以下旧里房屋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积极开展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加快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提升旧住房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加快在拆基地收尾平地和出让的进度,继续推进旧区改造征收安置房建设,全力确保房源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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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联席会议市政府建立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 联席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参加,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提出相关监管完善措施。同时,本市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
各区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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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的意义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 两个体系&、& 三个为主&和& 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
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来源:上海发布)
房地产调控& 沪九条&公布,一图读懂楼市新政
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日公布,《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上海出台政策措施。今天上午,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若干意见》共有九条,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会议透露,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 两个体系&、& 三个为主&和& 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
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本市将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按照本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强调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特别是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
会上信息显示,下阶段,上海将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特大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对标& 三个为主&的原则,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相关政策,围绕新目标、新要求,聚焦新情况、新问题,从大局大势中把握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于完善& 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供应制度,着力于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和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让广大居民共享住房发展成果,共创城市美好未来。(来源:上海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