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在上海,分为两类人,一类是有户籍的,另一类是没有户籍的。一本薄薄的上海户口,也成为了无数人为之奋斗的目标。针对大家关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
落户政策,为了让有志于取得上海户籍的广大朋友更好地了解上海的人才引进落户新政,小编根据& 沪府发〔2010〕28号&、& 沪人社力发〔〕41号&和& 沪人社法〔〕409号&等文件整理了两大类16个小类引进人才
办理直接落户的方式。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双证)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科技奖励,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等)。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仅部分专业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仅部分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创业人才
& & & &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3、创投机构高级管理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4、企业高管、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16、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