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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1

在沪上学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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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等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一、&基本原则

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二)入学信息登记

1.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长岭路50号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2. 4月26日-4月28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

(三)所需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4月23日);

3. 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4. 预防接种证。

(四)公办小学验证

1. 5月16日-5月17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2. 5月30日-5月31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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