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新移民政策
1. 学术人才:不超过40岁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超过45岁的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博士生可以直接落户天津,不需要其他条件。
2. 符合条件的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专业资格,可直接落户天津。
3,熟练的人才,高职院校毕业生,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在天津大学毕业生和工作满3年,具有较高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超过40岁,有一个更高的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岁,可以直接在天津定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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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创业人才: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设立企业,经营稳定1年以上,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可直接落户天津。
政策条件:
1. 持《天津人才市场调动函》,将外借文件交至档案所在地的档案机构,同时出具《调动批准函》。请注意,这封信的标题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带着档案和批准信来天津人才市场审核档案。
&3.第一次考试后的档案,该机构应当签署服务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接收公司在天津应提供,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劳动合同。
4. 需要填写的材料包括《办理人才引进协议》、《干部调动填报报告表》、《调动人员登记表》(需2份)。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天津企业公章。